科研处作为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行政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的领导下,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组织学校科研项目(纵向、横向)、团队、人才的申报、立项、过程管理、结项、成果评价和成果登记工作;
3. 负责学校科研项目到账科研经费和配套经费的管理及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工作;
4. 负责学校科研奖励的组织申报及推荐工作;
5. 负责科研平台(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研究机构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 负责学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咨询服务工作;
7. 负责学校学风建设工作;
8. 负责学校科研工作量、科研奖励津贴的审核计算工作;
9. 负责教学单位的科研业绩的考核工作;
10. 负责各类科研数据信息的统计、填报工作;
11. 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全校职务专利申报咨询与管理工作;
12. 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相关工作;
13. 负责学校科协相关工作;
14. 负责学校学术讲座的管理工作;
15. 负责学校科研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16. 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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