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9-12 14:14:40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填报形式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均实行网上填报,《项目中检手册》详见附件,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填报工作。

三、报送时间

项目负责人中期检查提交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2日12时前。


联系人:杨乐 周鹏

联系电话:62508861

科研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