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项工作:针对2023年之前立项的协同育人项目,根据文件《河南工程学院科研贡献激励办法(试行)》(河工院科技[2023]58号),填写结项申请表(附件1)以及汇总表(附件2),以及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双创审核(田然,西区双创学院B204,电子邮箱tianraneric@163.com,电话13837121712)。
立项工作:针对2023年有经费的横向、纵向,以及符合上述文件的无经费纵向科研项目(到账与上账的统计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12月25日),根据文件《河南工程学院科研贡献激励办法(试行)》(河工院科技[2023]58号),填写立项申请表(附件3)以及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填写立项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3年12月27日前交至科研处(吴桐,综合楼1026,电子邮箱hngcxykyc@126.com),逾期不予补报。
电子版汇总表以及佐证材料分别发送,邮件以及文件命名为:XXX学院协同育人立项,XXX学院协同育人结项。
以上工作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的上交时间为12月26日至12月27日,注意:科研处以及双创学院不接受个人上报!
科研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