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4-22 11:24:34

校属各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于2024年4月19日开始,省内截止时间等待上级通知。

二、课题申报要求

(一)中国教育学会2024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采用推荐和评审制,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均可推荐一定数量的课题参与评审。原则上,每个分支机构可推荐20项;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学会可推荐30项;每个副省级城市教育学会(限单位会员)可推荐3-5项;每个教育改革实验区可推荐2-5项,每所学校(限单位会员)可自荐1项。不接受个人和学校直接申报。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如实填写《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2),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pdf电子版提交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数量,将申报课题材料统一整理后,连同盖章的课题推荐汇总表(附件3)提交至中国教育学会规划课题申报平台。

(三)请各推荐单位登陆中国教育学会规划课题申报平台进行网络填报(填报操作指南和账号另行发送给各推荐单位),未进行网络填报的课题申请不予受理。

(四)随通知下发2024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指南(附件4)(以下简称《指南》),申报课题可结合实际研究,参考《指南》确定具体课题名称,表述科学、严谨、简明。

(五)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教育学会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负责人(会员申请流程见附件5);

2.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并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有参加省级以上课题研究的经历;重点课题负责人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有主持省级以上重点课题经历;(2)在教育领域有较大影响力,贡献突出;(3)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出版或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论文;

3.能切实承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的职责;

4.能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5.在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三、课题评审及相关说明

(一)学会规划课题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学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学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

(二)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得到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学会将遴选部分课题作为重点课题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其他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三)课题不收取评审费及管理费。

(四)为进一步推动群众性教科研活动的开展,学会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课题。

科研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