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原则
提质增量、学院主导,三级论证、择优培育
二、 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工作安排
1.2024年10月中旬,制定学院基金申报工作方案,以学院为单位召开申报工作动员会,部署申报工作。
2.2024年10月21日前,各学院将2024年度基金申报工作方案和拟申报情况表(申请人员及重点培育名单)报科研处。
3.2024年11月11日前,学院按研究方向或研究团队组织拟申请项目的第一轮论证评审,邀请校内专家,采取申请人汇报、专家点评等方式,对申报项目选题等逐项评议把关并再次确认重点培育人员。
4. 2024年12月23日前,以学院为单位邀请本学科校外专家,组织申报项目的第二轮现场PPT答辩评审论证。各学院提出拟邀请专家人选及时间报科研处,采取学校统筹、学院为主的方式组织开展,科研处全程参与,重点培育人员必须参与现场PPT论证答辩。
5.2024年12月-2025年2月,科研处针对各学院上报重点培育人员,邀请国家杰青、优青、会评专家等对申报书进行评审论证(第三轮论证评审),之后申请人要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重点培育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之前,要就申请书主动咨询不少于5名校内外同行专家。
6.申报期内,科研处将组织不少于两个场次的权威专家基金申报辅导报告,各学院要组织不少于一个场次的本学科同行专家辅导报告会。
7.2025年3月10日左右,完成申请书的形式审查工作,做好上报准备工作。
(二)工作要求
1. 做好周密安排。要认真总结2024年度基金申报工作,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按照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本单位基金申报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具体详实、责任到人。
2. 做好精心组织。切实要做好基金申请“三级论证(团队、学院、学校)”工作。积极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开设基金申报专题辅导报告,全力做好申请书的预答辩论证和集中研讨。学院要为近两年新进博士指定基金申报指导教师,采取“基金申报导师制”的方式,指导青年教师做好选题和申报工作。
3. 科研处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做好全方位服务、全流程管理、全过程评价。
其他相关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学校科研处网站的通知。
科研处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