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提交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2-28 09:23:14

各学院及项目申请人:

202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请各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做好最后申请书的提交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我校全职人员,需提供导师签字的同意函方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3.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是由指定区域范围内(详见《指南》正文)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申报,不在区域范围内的不得申请。

4. 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书研究内容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择一类研究属性。基金委将结合申请人所选择的研究属性,组织专家分类评审。

5. 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可能会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部分;填写申请书基本信息时,请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6. 申请人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只需将参与项目的学生人数填入总人数统计表中。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信息采用与申请人相同的在线方式采集。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个人简历文件。请务必在线填写简历,简历格式不正确形式审查不予通过,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个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

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

7. 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有我校以外人员(包括研究生)均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人员。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当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合作研究双方应在计划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需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如双方约定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或合同),可以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予以明确。

8.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611日,结束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31日。

9. 根据学校申报工作安排,不论申报各种类型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须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全部附件材料下载打印带有“NSFC 2025”水印字样的PDF版本申请书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版版本号一致。个人纸质申请书须交各学院检查汇总,科研处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二、各学院注意事项

1. 项目集中提交阶段,基金委信息系统网络较拥堵,同时形式审查、修改等工作量大,请各学院及项目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

2. 根据申报工作安排各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2025310日前,地点:综合楼十楼1025房间。学院需报送申请材料为:1)带水印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2学院签字盖章的汇总表纸质版一份,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发至科研处邮箱hngcxykyc@126.com

3. 各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前,请对照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要点(附件2认真对申请书逐项进行形式审查,特别是申请人和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形式审查是基金申请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形审工作出现问题较多的学院,将进行通报并影响后续各级各类项目的申报名额

三、特别提醒

为加强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防范和遏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指南》中关于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违反《指南》或其他科技活动相关要求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基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评审等相应处理;对涉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或科技伦理规范的学术不端行为,将予以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高磊磊 62509955


                                                            科研处

                                                     2025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