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河南工程学院博士培育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及河南工程学院高目标引导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统计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10-22 11:13:36

一、结项验收及统计

(一)受理范围

12021年立项的项目本次是最后结项验收机会,此类项目不再接受延期申请。

22022年立项的项目,需要参加本次结项验收;如不能按时结项,需提交延期申请。

32024年河南工程学院高目标引导科研任务完成情况统计。

(二)具体要求

12021-2022年期间立项的博士基金项目按照2022年修订的《河南工程学院博士培育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河工院科技【202229号)进行结项;2024年立项的高目标引导科研项目按照2024年修订的《河南工程学院博士科研能力提升实施方案(试行)》(河工科研〔2024130 号)进行任务完成情况统计。

2)博士基金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归学校所有,取得成果的时间均应在博士基金立项后。发表的论文均应标注有“河南工程学院博士基金项目编号”;科研到账经费只限第一负责人。

3)结项验收需填写完成《河南工程学院博士基金结项报告》(附件1)和河南工程学院博士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至附件3)。

42022年立项的项目,如不能按时结项,还需填写《延期结项申请书》(见附件4),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科研处备案。

52024年立项的河南工程学院高目标引导任务完成情况统计,填写附件5

6)对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停拨剩余资助经费。

二、材料及时间要求

1)纸质材料:《河南工程学院博士基金结项报告》(附件1)及支撑材料胶装成册一式3份;附件2至附件5提交3份。

2)电子版材料:理工院部发至邮箱hngcxykyc@126.com,文科院部发至邮箱hngcxysk@126.com

3)以学院为单位于20251122日前交至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庄华、杨乐

联系电话:6250995562508861


科研处

2025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