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2025年度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学科类)项目,以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为导向,采用“定向支持+公开竞争”的方式,重点支持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围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交叉学科及前沿技术研究开展协同攻关,进一步加强一流学科建设与培育,加快青年科研人才培养步伐,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大局。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重点项目:支持从事应用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围绕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推动学科发展,促进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实现突破。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资助额度为80—100万元/项,纳入重点研发计划管理。
(二)一般项目:支持从事应用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立足全省原始创新总体布局,在联合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定额资助10万元/项,纳入科技攻关计划管理。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时,须按照填报要求注意信息回避。对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回避的,将按无效申报处理。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重点支持特色学科建设和青年人才培养,项目申报须严格遵循联合基金指南发布的资助领域范围,对超出指南范围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不接受涉密内容项目申报,请作脱密处理。
(二)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具体申报指标将在申报系统中设置;联合资助方申报对应领域方向不受名额限制。
(三)鼓励科研人员持续开展创新研究。除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含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2025年度已获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外,允许有其他省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申报;已承担省财政资助的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联合基金项目。
(四)提高项目推荐质量,各申报单位应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对照指南内容结合自身优势进行项目凝练,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严禁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项目申报单位拟推荐项目情况需经内部公示。
(五)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申请人应对申请书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使用虚假材料申请项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撤销立项项目、收回已拨经费外,还将列入科技计划项目不良信用行为记录。
(六)申请人年龄。重点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一般项目应向一线青年科研人员倾斜,原则上推荐45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请人占比不低于70%。
三、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一)为支持学校硕士点建设,推动特色优势学科建设,提升创新团队、人才科研水平,重点项目以硕士培育建设点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硕士点申报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以各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提交系统导出的纸质申请书1份,各部门纸质申报汇总表1份,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hngcxykyc@126.com,由各学院、硕士培育点统一报送,科研处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校内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截止到2026年1月7日,请各项目申请人、学院、硕士培育点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填报、提交并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请项目申报人如实填写项目申报内容,确认提交前可以多次修改保存;科技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期间退回修改的项目可以再次提交。参照往年情况,最后时段登录用户过多可能影响项目提交,请各单位及项目申请人及早填报、提交。
三、联系方式
(一)系统注册、填报、提交等问题咨询
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二)综合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 0371-86561692
省财政科技事业处 0371-65802522
(三)学校联系人
高磊磊 62509955
科研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