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到账单、提取管理费单(附件7):各3份(学院、科研处、财务处)
二、合同审核以及签字盖章
1.办理流程
1)院部科研办主任审核;
2)院部负责人或科研院长审核签字;
3)科研处审核(综合楼1012、1026)→
4)法制办审核签字(综合楼1202)(需法制办审核的合同见第一节第4条);
5)主管校长签字(综合楼1012);
6)扫描合同、成员备案表、预算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的PDF电子版并上传科研管理系统;
7)科研处备案(合同、预算表、成员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综合楼1026);
8)财务处审核备案(合同、预算表、成员表)
三、免税备案登记(技术开发合同)
1.办理流程
1)网上备案(综合楼1026):需提前准备好已经盖好章合同全本的PDF扫描件电子版
2)新郑市科工信局登记备案(新郑市人民路西段268号)(二楼215)
3)郑州市科技局登记备案(工人路13号,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四楼市场办)
2.所需资料
1)网上备案:合同盖章后的扫描件、合同电子版、合同简介(300字左右)
2)新郑市、郑州市现场备案:合同盖章后原件1份,河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表2份
四、经费到账
项目负责人接到项目委托方打款后,凭经费到账单和提取管理费单至财务处提取经费至个人名下。到账单和管理费单各需三份(学院科研办、科研处、财务处)。
经费到账后,凭经费到账证明(银行汇款单、财务处到账信息)于各自学院备案并打印经费到账单(附件7sheet1)、提取管理费单(附件7sheet2)。为了各学院实时掌握本院横向经费到账情况,同时避免重复、漏记,登记到账时需提供到账流水号,由学院科研院长或科研办主任签字、盖章,并在学院备案(附件8)。未提供流水号或无财务到账证明的不予备案盖章(注:有汇款单提供流水号,如为承兑应标注为“承兑汇票”并出示财务到账记录)。
项目主持人或其委托人凭盖有学院章的到账单、提取管理费单至科研处(1026)登记盖章,科研处不再打印到账单和提取管理费单。
为保证到账经费准确性,减少统计错误,规范管理,年终核对时如发现科研处记录与财务实际到账记录不符,且学院审核通过的经费,将不计入当年科研工作量,并由项目负责人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来款证明中收款方需为河南工程学院,付款方需与合同约定一致,到账单金额和时间以实际到账金额和登记时间为准。
附件7-1经费到账单
附件7-2提取管理费单
汇款单流水号(仅需后六位)
五、财资处开具发票
1.办理流程
根据甲方要求,在经费到账前、后,凭发票开具承诺函至财务处开具发票(综合楼824)。
2.所需资料
1)合同原件1份(如之前原件已在财务处备案则不需原件);
2)合同复印件;
3)河南工程学院发票开具承诺函1份(附件6),
4)技术合同登记证明1份(原件或复印件)。
备注:如需到账前开具发票,须持银行卡自行垫付税点金额,经费到账后垫付款通过凭条收据原路返还。
六、财资处上账
1.办理流程
流程五办理完毕后,直接办理上账(综合楼807办理)。
2.所需资料
见附件7,流程五办理完毕后的所有资料(综合楼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