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8-23 10:07:43

转发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事务中心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办将对2019年度立项的未完成项目进行清理,请各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至省社科工作中心,我校此项工作截至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到期仍不提交的,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不再拨付,且撤项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重视项目的中后期管理,加强对在研项目特别是被清理项目的督促检查,引导项目承担者按期拿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科研处
2022 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