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表彰广大教师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做出的突出贡献,调动广大教师进行科研创新的积极性,推动学校内涵发展,根据《河南工程学院科研贡献激励办法》河工院科研〔2023〕58号、《河南工程学院2023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和著作同行评议办法》的要求,现组织开展河南工程学院科研贡献资助和奖励申报工作,科研贡献类别分为八大类,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项目协同育人专项
协同育人项目资助前期已经申报,此次不再填写。即文件中表1-1-1和表1-1-2和表1-2中的资助部分不再填写申报。
二、优秀学术论文和著作
优秀学术论文和著作评选按照《河南工程学院2023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和著作同行评议办法》采用校、院两级评审。以下论文、著作原则上不参与评奖:
1.学术论文、著作的研究方向与申报人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不一致。
2.发表在当年《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上的论文。
3.发表在开源期刊上的论文。
三、其它类别
根据《河南工程学院科研贡献激励办法》河工院科研〔2023〕58号的要求填写《河南工程学院科研贡献申报汇总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统计成果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往年未登记的不予补报。
(二)请各学院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按《河南工程学院2023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和著作同行评议办法》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推荐。请成果完成人提供相关材料原件1份(论文、著作,申请论文奖励的SCI、SSCI、EI、A&HCI文章还需要提供检索证明原件)。
(三)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进行2023年度优秀学术论文和著作评审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工程学院科研贡献申报汇总表》(附件1),表中有7个sheet表格请准确填写电子版(以学院+文件名称命名)及纸质版;
(2)《优秀学术论文和著作申报表》中附表的电子版(以学院+文件名称命名)及纸质版及相关材料原件。
理工科学院以院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ngcxykyc@126.com,文科学院以院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ngcsk@126.com。
学院科研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相关材料原件提交时间均为2023年1月12日16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202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