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
119号)规定,为切实做好202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等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2023年度省自然基金杰青、优青和重点项目;
2.满足《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提前结题
条件的交叉学科创新群体、杰青、优青和重点项目;
3.以往结题验收未通过或办理延期结题申请已到期的
杰青、优青项目。
二、受理时间
系统集中受理我校截止时间:4月6日12:00 之前。
三、结题验收所需材料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科技报告收录
证书》《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河南省科
技成果登记证书》、论文检索报告以及其他相关附件。
四、结题验收程序
(一)结题申请
项目负责人通过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
统”(http://kjbg.hnkjt.gov.cn)提交项目科技报告并获
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通过“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
(http://cgdjxt.hnkjt.gov.cn)获取《河南省科技成果登
记证书》。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
(http://nsf.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结题报告》,上传相关附件。项目负责人另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将EXCEL电子版提交给学校科研处。
(二)结题受理
依托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在线审核后,统一提
交至省科技厅。另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
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将EXCEL电子版、盖章扫描电子
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结题验收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
通知),验收通过的项目统一发放结题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研究成果应是项目实施期内获得且与项目研
究内容相关的科研业绩,在项目实施期以外或与项目研究内
容无关的附件材料视为无效;
(二)所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第一、第二标注才可视
为有效标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英文标
注“Sponsor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Henan”)
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验收支撑材料;
(三)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奖励应标明项目负责人排名
和获奖人数;
(四)论文请提供检索报告、标注JCR分区和影响因子,
项目负责人是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应标明本人
排名和总人数;
(五)对资助经费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应委托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
(六)项目结余资金占比超过 30%以上的项目,依托单
位相关部门应当说明结余资金产生原因及后续使用计划并
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0371-62509955
科研处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