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26年度专利转化成果奖励的项目,必须已经完成到账、开具发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等手续,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手续合格登记日,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请不要递交材料。请符合要求的老师填写附件1,以及附件2所列的所有必备资料,于4月9日下午3点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附件1(word版)和附件2(2个PDF-转让专利和许可专利各1个,即学院所有转让专利材料合并为1个PDF,学院所有许可专利材料合并为另1个PDF,材料顺序按照附件1中汇总表顺序)到hngcxykyc@126.com,无需递交纸质版,奖励金额为不超过到账经费的5%(资助金额及项目以上级下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