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6-07-07 00:00:00

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一、结项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社会发展领域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见附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按照总结报告要求提供相关附件。
(二)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结项总结报告进行审查,形成结项意见。

二、具体要求
(一)结项工作是做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有财政经费支持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结项,达到实施期限不能结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提出延期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或说明情况申请取消或终止项目,否则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指导性计划项目实施期满后原则上按以上程序要求进行结项,逾期不再办理结项手续。
(三)各项目主持人将结项总结报告纸质材料原件一式三份(结项审查后社会发展科技处备案一份,学校备案一份,主持人一份)报送至学校科研处审核,结项后及时到科研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