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工院教〔2014〕224号)文件规定,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延长期内仍不能完成的,将撤销立项并追缴经费。经核查,目前尚有23项未结项项目,社科处将于近期进行项目的结项工作。
请项目主持人准备好以下材料:1.《河南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附件1);2.《河南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和立项时内容一致);3.项目研究报告(复制比不超过30%);4.项目取得的成果(与项目相关的论文、论著);5.结项汇总表(附件2,纸质盖章、电子发邮箱),于2018年12月26日(周三)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社科处(综合楼1026房间),电子材料全部压缩成一个文件发至hngcsk@126.com邮箱。
以上1-4项材料按下列顺序胶装成册(5套),具体要求如下:
1. 封面(用结项书首页作为胶装封面)
2. 目录
3. 结项书
4. 申请书
5. 研究报告
6. 成果复印件(论文需要期刊封面、带有本人姓名的目录页、本人文章全文;论著需要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
7. 第3-6项中间用粉色彩纸隔离
联系人:杨乐 电话:62508861
社科处
2018年12月19日
附件1-结项书.doc
附件2-结项汇总表.doc
《河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工院教〔2014〕22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