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工程学院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及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2-20 15:25:16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846号),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工程学院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及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范围

1.申报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需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必须是2015年校级教改立项且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附件1)。

2.严禁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一经查实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要以文件中名单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3.本届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成果应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

二、申报省级成果奖范围

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7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每所学校可在限额内推荐1-2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教学成果(包括2014年以来立项通过鉴定且未获奖成果)。根据教育厅文件,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办法,我校具有5个申报名额。具备申报资格的请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附件2)准备材料。校级成果奖评后按限额在具备申报省级资格的成果中择优推荐,获得推荐的成果另发通知填报省级材料。

三、原则与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2.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各学院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参与教师的师德表现过硬。

四、申报材料

1.成果完成人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工程学院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3,A4纸双面打印),纸质版提交6份,其中5份匿名(附件3中封面姓名不写、成果完成单位不写,同时删除第4-6页。主要完成人成果情况汇总表和教学成果报告均不得透露个人信息)。电子版请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成果主持人姓名”。若一个推荐单位有多个成果时,请将本单位所有上述电子版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名称为:“单位名称”。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与推荐书装订一起)及电子版(放在推荐书后)。格式为成果名称和成果内容,不得写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信息。

(3)有关支撑材料

成果完成人取得的相关成果如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成果除本校外有学校教学实践应用,模板见附件4具备申报省级资格的根据附件2要求准备)、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论文)、奖励、新闻报道等支撑材料;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以上支撑材料请集中填写在附件3的第7-8页《主要完成人成果情况汇总表》上。所填各项成果均需按照《主要完成人成果情况汇总表》上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排放整齐。

要求:①推荐书、主要完成人成果情况汇总表、教学成果报告装订在一起1份不匿名,5份匿名,②支撑材料按顺序装订在一起1份,上述两类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好。一项成果装一个袋子,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

 2.各推荐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河南工程学院2019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文件名为“单位名称+汇总表”)。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申报时间

于2019年12月27日15点前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至社科处综合楼1026房间,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乐

联系电话:0371—62508861

电子邮箱:hngcsk@126.com

                                                                                                         社科处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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