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高层次项目及成果的承担与产出,调动教师参与教学、教研和学科专业建设的积极性,根据相关奖励文件精神,现对2019年度我校高层次项目及成果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符合《河南工程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奖励类型。
2、符合《河南工程学院高层次教学教研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中第八、九条规定的奖励类型。
3、横向项目奖励统计按照《河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不再按《河南工程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4、为鼓励专利成果转让,对已授权专利(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转让纳入高层次科研成果,给予一定奖励;将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纳入高层次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具体办法按《河南工程学院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中的第十六条及第十七条执行。
5、统计时间段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统计办法
以文科学院(部)为单位,填写附件1。院(部)所属教师在本院(部)申报,其他行政人员按专业归属到院(部)申报,校领导的成果由专业所在院(部)负责联系申报。于2019年12月30日12点前将附件1的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的纸质版1份交到社科处。
附件1.2019年度高层次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表
附件2.《河南工程学院高层次科研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豫工院科〔2017〕44号)
附件3.《河南工程学院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河工院科技〔2018〕115号)
附件4.《河南工程学院专利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河工院科技〔2018〕105号)
附件5.《河南工程学院高层次教学教研项目及成果奖励办法(暂行)》(豫工院教〔2017〕50号)
社科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