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情况调查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8-28 11:38:45

学校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郑州市科技局工作安排,请对照《关于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人工智能调查表(高校只填写附表1、附表3),并于9月1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反馈至科技处邮箱hngcxykyc@126.com.

联系人:高磊磊  王世民  62509955

备注:

1.高校院所人工智能平台包括各级各类研发或教学平台。

2.相关领域包括人工智能以及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智能传感器、物联网、智能机器人、AI教育、视觉处理、自动驾驶、智慧物流、信息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