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8-12-13 09:11:24

河南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

(豫工院科[2009]54号)

为了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教社政[2009]231号《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道德建设,端正学术风气,维护学术道德,弘扬学术正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立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和学术道德建设办公室

学术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加强领导,将学术道德建设工作制度化。成立院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术道德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检查、督促工作。同时,成立学术道德建设办公室,作为负责学术道德建设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接受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有关违反学术道德的问题展开调查,并向学术道德建设领导小组提供明确的调查结论和处理建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胡卫民

副组长:许瑞超 李春英 董浩平 周蓬 卢奎

李晓春 张春书

员:宋志敏 李宝涛 李伟年 贺金凤 徐丽萍

王生交 卢有才 严广松 杨明明 各系部主任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办公室主任:宋志敏

二、广泛做好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教育厅要求,积极开展以“纯洁学术、尊重创造”为主题的学术道德建设宣传月活动,各系部要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精神,使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深入人心、广为人知。利用校报、学报、网络、广播、宣传橱窗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行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形成浓郁的舆论氛围。

三、认真做好学术不端行为的查摆工作

学术道德建设办公室要专门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师生们的举报。各系部要将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和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道德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学风建设的专题讨论,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学术自律意识。参照教育部提出的7种不端学术行为,做好自查工作,对于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要展开调查,要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最终形成学术不端行为自查报告,于5月30日前上报学术道德建设办公室。

四、制定河南工程学院学术道德规范

学术道德规范是学术研究人员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规范学术行为,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学术道德评价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出我院学术道德规范

各系部要以这次整顿学风活动为契机,切实抓好我院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工作,为学院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树立良好的学术声誉,实现新时期学院跨越式发展的目标而努力。

河南工程学院

○○九年五月四日